入驻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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版本 v1 · 更新于 2026-10-12 13:18:34 · 本页为平台最新发布版本

系统入驻服务协议

甲方(平台方):拓扑界限科技工作室

乙方(使用方):AMS汽车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使用方(以下简称"使用方"或"乙方")

重要提示

本协议为电子协议,在 AMS汽车售后服务管理系统(以下简称"AMS系统"或"系统")注册页面展示,并可在系统协议查看页随时查阅最新版本。您勾选"我已阅读并同意"并完成注册,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、理解并同意本协议全部条款,本协议即时生效,对您具有法律约束力。若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,请勿勾选并停止注册。

本协议与平台同期发布的《免责协议》《隐私政策》《保密协议》《服务使用协议》《收费标准》共同构成本系统使用的完整约定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不一致的,以本协议为准;专门事项另有约定的,以该专项文件为准。

第一条 协议目的与适用范围

(一)为明确使用方入驻 AMS 系统后的权利义务,规范系统使用行为,保障双方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双方达成如下协议。

(二)本协议适用于乙方通过系统注册页面自助注册,或经甲方代为开通的 AMS 系统服务店账号及其全部子账号、门店员工账号的使用行为。

第二条 服务内容与费用

(一)甲方向乙方提供 AMS汽车售后服务管理系统基础功能的使用权,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块(以系统实际提供为准):

  • 业务作业:接车开单、预约登记与预约管理、维修工单(支持一单多工序及卡券核销规则)、完工管理、工单结算;
  • 客户与车辆:客户管理、车辆管理、客户标签、维保记录查询、电子档案;
  • 基础数据:维修项目库、配件与工时资料;
  • 仓储与库存:仓库与库位管理、入库与领料、库存报表;
  • 资金与账务:结算挂账、服务店授信与额度、充值/退款/扣款、备件折让、账单与账务;
  • 营销:会员卡与套餐、卡券管理;
  • 经营分析:数据看板、统计分析、经营报表;
  • 协同管理:站内信与消息通知、问题反馈、投诉与客户服务、回访、电子协议与合同管理;
  • 平台治理:服务店星级评定与星级权益(依据平台公开的评定管理办法执行);
  • 可选模块:服务商城、车辆商城、小程序相关功能等,由甲方按门店情况开通。

(二)AMS 系统基础功能按平台当期政策向乙方提供免费使用或免费试用;平台亦可能在系统内提供付费服务与增值服务,具体范围、价格与开通方式以系统内"服务商城"及页面公示为准。甲方保留调整收费政策的权利,如调整收费,甲方将提前30 日通过系统站内信公示,公示期满后按新政策执行。

(三)甲方负责 AMS 系统的服务器运维、功能迭代、数据存储与安全保障,确保系统稳定运行。

(四)乙方在免费使用或试用期间,应配合甲方完成系统使用数据、使用反馈等相关信息的收集,以协助甲方优化系统功能。

第三条 乙方入驻条件

(一)乙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经营主体,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关资质,并保证注册时提交的名称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经营地址等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;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,乙方应及时在系统内更新。

(二)乙方须指定专人(负责人)负责 AMS 系统的日常操作与数据录入,并保证录入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。乙方可根据经营需要为员工开通子账号,并对子账号的一切操作行为承担管理责任。

(三)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发布的 AMS 系统相关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,不得利用系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。

第四条 账号管理与安全

(一)乙方主账号以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作为登录标识,乙方应妥善保管账号与密码,不得转借、出租、出售或以任何方式转让给第三方使用。因乙方保管不善、子账号授权不当或员工离职未及时停用账号导致的后果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(二)乙方应保持注册绑定邮箱、手机号、负责人及投诉对接人信息的有效与准确,以便接收系统通知与平台联络。

(三)甲方已采取下列账号安全措施:密码采用不可逆加密方式存储、基于角色的权限最小化分配、关键操作留痕、同一账号 24 小时内密码连续错误 5 次将自动锁定 8 小时(平台管理员可人工解锁或加锁)。

第五条 客户与车辆数据的权属

(一)乙方在使用 AMS 系统过程中录入的客户信息、车辆信息、维修记录、消费记录等相关数据(以下简称"客户与车辆信息"),由拓扑界限科技工作室与服务店端共同持有。

(二)乙方理解并同意,客户与车辆信息存储于 AMS 系统中。乙方享有在其经营范围内查询、使用本店数据的权利;甲方享有对 AMS 系统内全部数据的存储、管理、分析与使用权,用于系统优化、行业分析、产品迭代及其他合法用途。

(三)乙方承诺,其在收集客户信息时,已依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,向客户告知信息收集的目的、方式、范围,并已取得客户的合法授权同意,同意相关信息在 AMS 系统中存储,并可由平台方依法使用。因乙方未依法取得客户授权而引发的投诉、索赔或行政处罚,由乙方自行承担。

(四)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删除、导出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录入 AMS 系统的客户与车辆信息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(五)数据存储与隔离:客户与车辆信息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器,并按服务店(门店)进行数据隔离,其他门店无权查询本店数据(平台方依法或依约进行的统一管理与统计分析除外)。

(六)甲方作为客户与车辆信息的处理者,仅在本协议约定目的和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处理数据,并采取加密、访问控制、操作留痕等措施保障数据安全;因业务需要委托第三方处理(如服务器托管、短信与邮件通道)的,甲方将督促其履行同等的安全保护义务。

第六条 使用方注销或退网后的数据处理

(一)乙方注销 AMS 系统账号、退出服务店经营或终止本协议的,其此前录入 AMS 系统的客户与车辆信息,由 AMS 系统继续保存,不因乙方注销或退网而删除。

(二)乙方注销或退网后,客户与车辆信息的使用、保存、管理等相关权益归拓扑界限科技工作室所有。甲方有权继续保存、使用、分析上述信息,用于系统运营、行业研究、产品优化及其他合法用途。

(三)乙方注销或退网前,可自行导出其经营期间的自有业务数据(系统现已提供库存报表、财务账务等数据的导出功能,具体以系统实际提供的功能为准);如需甲方协助导出其他自有业务数据,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,甲方在合理范围内予以配合。但客户与车辆信息的导出,须符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。

(四)乙方注销或退网后,甲方仍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,对客户与车辆信息履行安全保障义务,防止信息泄露、篡改或丢失;保存期限依法律法规及平台合规要求确定。

第七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

(一)甲方权利与义务

  • 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 AMS 系统的情况进行监督,发现违规操作的,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;
  •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,对 AMS 系统功能进行升级、调整或优化,并通过站内信等有效方式告知乙方;
  • 甲方应保障 AMS 系统的稳定运行,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操作指导;
  • 甲方应依法保护乙方录入的数据安全,不得非法泄露、出售或向第三方提供,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;
  • 甲方有权依据平台公开的管理办法(如《服务门店星级评定管理办法》及配套制度、投诉分级与处理时限规则等)对乙方实施评定与管理,相关办法的制定与变更通过系统站内信公示。

(二)乙方权利与义务

  • 乙方有权在经营范围内使用 AMS 系统各项基础功能;
  • 乙方有权查询、使用本店录入的业务数据;
  • 乙方应保证录入数据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完整性,不得录入虚假、违法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;
  • 乙方应妥善保管 AMS 系统账号与密码,因乙方保管不善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;
  • 乙方不得利用 AMS 系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,不得将系统账号转借、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;
  • 乙方不得擅自复制、爬取、导出 AMS 系统中的数据用于本协议约定之外的用途;
  • 乙方应自行做好业务数据的日常留存与核对(系统提供相应导出与查询功能),不得以系统记录替代其法定的经营凭证与纳税义务。

第八条 数据安全与保密

(一)双方均应严格遵守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《数据安全法》《网络安全法》等法律法规,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。

(二)甲方应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,保障 AMS 系统数据安全,防止数据泄露、篡改、丢失;甲方对系统数据库与站点文件实施定期自动备份,并根据业务需要保留备份介质。

(三)乙方在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,均应对其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、系统技术信息等承担保密义务,不得向第三方泄露;乙方应确保其员工、子账号使用人遵守同等保密义务。

(四)乙方在系统内接触到的客户个人信息(含投诉对接、回访等场景),仅可用于本店经营与售后服务目的,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对外提供。

(五)因不可抗力、黑客攻击、系统故障、通信线路中断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或泄露,甲方不承担责任,但应在知悉后积极配合处置,并及时以站内信等方式告知乙方。

第九条 服务可用性与维护

(一)甲方努力保障系统持续可用;因系统升级、服务器维护、第三方服务(如云主机、短信、邮件通道)调整等原因需暂停服务的,甲方将尽量安排在非营业高峰时段,并提前通过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乙方。

(二)乙方理解并同意:系统故障、数据异常时,乙方应及时通过平台联系渠道反馈,甲方在收到后按合理时限响应处理;乙方亦应自行留存必要的业务数据副本。

第十条 知识产权

(一)AMS 系统的软件著作权、商标权、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,均归拓扑界限科技工作室所有。

(二)乙方仅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享有 AMS 系统的使用权,不得对系统进行反向工程、反编译、破解或二次开发,不得使用爬虫等技术批量获取系统数据。

(三)乙方不得移除、修改 AMS 系统中的知识产权标识。

(四)乙方在系统内上传的门店名称、标识、图片等内容,乙方保证拥有合法权利,并授权甲方在系统运营、展示与推广的必要范围内进行存储、展示与使用;乙方发现侵权内容的,可通知甲方删除。

第十一条 通知与送达

(一)系统站内信为双方之间的有效通知方式;甲方同时可通过乙方绑定的邮箱、手机号以邮件或短信方式辅助通知,并可在注册页与协议查看页公示协议文本。

(二)乙方账号绑定信息不准确或未及时更新,导致未能收到通知的,视为已送达,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。

第十二条 协议期限与终止

(一)本协议自乙方在线勾选同意并完成注册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1 年。期满前30 日内,双方均未提出终止的,本协议自动续期一年,以此类推。

(二)乙方可提前30 日书面通知甲方终止本协议,办理注销手续。

(三)乙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,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,停止向乙方提供服务:

  • 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材料或录入虚假数据的;
  • 乙方利用 AMS 系统从事违法违规活动的;
  •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约定,经甲方通知后未在合理期限内整改的;
  • 乙方经营资质失效或被吊销的;
  • 乙方超过约定期限未按平台政策完成付费(适用于付费开通情形)且经催告仍未处理的;
  •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
(四)本协议终止后,第六条约定的数据权属与保存安排继续有效。

第十三条 协议变更

(一)甲方可结合法律法规要求与系统功能变化对本协议进行修订,修订后的版本将在系统内按版本号与发布日期管理,并可通过协议查看页查阅历次版本。

(二)协议修订后,甲方通过系统站内信等方式通知乙方。乙方不同意修订内容的,可在收到通知后停止使用并办理注销;乙方在通知送达后继续使用 AMS 系统的,视为接受修订后的协议。

(三)涉及乙方重要权利义务的变更(如数据权属、服务范围、收费政策),甲方将提前公示不少于 30 日。

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

(一)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
(二)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用 AMS 系统或数据的,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服务,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。

(三)因乙方录入数据不真实、不准确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,导致甲方遭受投诉、诉讼或行政处罚的,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,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
(四)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、第六条关于客户与车辆信息权属及数据处理约定的,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
(五)在系统免费使用或免费试用期间,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的,甲方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;除法律法规另有强制性规定外,甲方不承担间接损失、可得利益损失等超出实际直接损失范围的赔偿。

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

(一)本协议的订立、效力、解释、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。

(二)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,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第十六条 其他

(一)本协议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(二)乙方确认,在勾选同意本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,特别是第五条、第六条关于客户与车辆信息权属及注销退网后数据处理的约定,以及第十四条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,乙方对此无异议。

(三)本协议为电子协议,乙方在线勾选同意并完成注册,即视为签署,与书面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
(四)如对本协议或系统使用有疑问、投诉或举报,可通过邮件联系甲方:ams@mail.hkbop.com。


甲方:拓扑界限科技工作室

乙方:AMS汽车售后服务管理系统使用方(在线勾选同意即视为签署)

AMS汽车售后服务管理系统